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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bst365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6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将《<bst365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bst365

                                                                                   2017年7月5日

bst365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

  根据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扎实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阳实施,在市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监督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推动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组织起来,有效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与组织实施《bst365“两建”、“两联”、“双争优”工作》深度融合,创造性开展活动。组织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以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助推当阳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组织领导

  在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景任组长,副主任刘祖光、高明、季彬、杨元中、朱红菊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季彬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析文、孙春林、毛心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他各工委主任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导专班,对各镇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联系指导、检查督办。

  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文体新广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移民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供电公司、人行当阳市支行等组成。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系人。

  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负责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在本镇(办事处)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开展活动。

  四、主要内容

  活动开展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坚持“依法履职、有限目标、集体行权、规范有序”的原则,组织人大代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创实绩,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作战员的作用,聚力脱贫攻坚。

  (一)深入实际查实情,当好信息员。一是开展人大代表走访贫困户活动。结合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五查”实地走访贫困户,即查扶贫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查脱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查脱贫项目是否实施到位、查扶贫资金是否拨付到位、查帮扶干部是否尽责到位。二是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日活动。以代表工作室为单位,围绕脱贫攻坚主题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日活动,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期盼,提出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二)多措并举出实招,当好宣传员。一是利用平台功能做好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和代表工作室,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中央“四个全面”发展战略,省、宜昌市和我市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使人大代表人人知晓宣传扶贫政策、人人助推扶贫政策落实。二是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做好贫困群众的学习宣讲工作。采取送政策上门、屋场会议、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把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宣讲到位,鼓励并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信心,增强内生动力,依靠勤劳双手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三)强化监督求实效,当好监督员。活动的核心是监督。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系列活动,进行正确有效监督。一是选准监督内容。重点围绕全市“绣花”功夫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产业发展等开展监督,促进工作落地见效。二是用好监督方式。主要通过专题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每一季度确定一个监督主题,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三是强化工作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资金整合及使用情况、扶贫资金使用审计情况等方面工作报告,及时提出相关建议意见并督办落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本部门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四)发挥作用创实绩,当好作战员。各级人大代表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能特点和优势,力所能及地扶智扶资、帮贫解困。党政领导代表要切实承担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政策落实;专家学者代表要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服务脱贫攻坚,破解发展难题;市场主体代表可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要紧密联系群众,发挥“电子眼”、“助推器”、“领头雁”等作用。

  五、实施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准备(2017年6月下旬)

  1.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市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督导组,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日常工作。

  2.搭建活动平台,建立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印制“三簿一册”,建立活动台账。

  3.建立联系制度,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安排。

  4.划分活动小组,建立代表工作室,按照便于组织和有利活动的原则,将五级代表统筹编入各代表小组及代表工作室。

  (二)动员部署(2017年7月上旬)

  1.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公开信。

  2.召开工作部署会进行安排部署。

  3.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结合镇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代表小组拟定活动计划。同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三)组织实施(2017年7月上旬至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

  活动实行分级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活动的统一组织部署、承担主体责任,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具体实施,负责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活动方案开展系列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联系一个镇(处)一个村。卢景联系半月镇、玉阳办事处坳口村,刘祖光联系淯溪镇、同明村,高明联系河溶镇、建国村,季彬联系王店镇、半月镇紫盖村,杨元中联系玉阳办事处、半月镇春光村,朱红菊联系玉泉办事处、草埠湖镇符台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在所在的代表小组联系一个贫困村,精心组织,搞好示范,创出特色。

  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年底对代表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市人大常委会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措施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从工作服务、反馈落实、考核评价、经费保障、纪律约束等五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工作服务机制。一是搭建平台建“两网”。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代表活动搭建新平台。建好工作网络,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以“代表工作室”为基础单元,按照20人左右的规模,划分代表活动小组,将五级代表编入其中。建好信息网络,建好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人大微信公众平台,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创建微信群、QQ群等,创新互联网+服务代表履职新方式。二是立足基层促“两联”。统筹安排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加强工作服务联系。三是优化服务争“双优”。通过夯实“两建”、促进“两联”、改善服务等措施,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激励人大代表在开展活动和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争创优异成绩。

  (二)反馈落实机制。活动中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建议,按照“分级负责、分类交办”的原则,由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统一整理后,形成书面问题清单。属于镇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各承办单位对一般事项应在交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应当自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代表;属于共性问题,可以转成闭会期间代表建议进行办理。属于市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上报活动办,通过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将收集的问题转交给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交办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代表。活动中收集的不属于市级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上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办理的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或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三)考核评价机制。各代表小组根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代表小组活动记录,建立台账。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做好年度档案整理、年度总结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项述职,并对代表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四)经费保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代表活动经费。各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将经费落实到各代表工作室,精准使用,重点保障。整个活动的开展不得增加村委会和群众的任何经济负担。

  (五)纪律约束机制。各级人大代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四项具体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务实重行,避免形式主义,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切实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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