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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

  bst365设科级机构8个: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加挂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牌子)、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政工科、老干部科。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和主要领导同志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议案草案;负责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负责人大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市人大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收发工作;负责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检查司法部门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办理有关法律咨询解释工作;办理常委会审批市人大代表受拘留、逮捕、刑事审判以及市司法部门报请常委会决定的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办理上级人大法工委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集意见、汇总上报工作;督促有关方面办理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方面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听取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拟定审议决定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和议题,负责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财政经济部门落实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及会议审议意见;负责了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就计划的部分变更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对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的相关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听取财政经济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代表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具体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指导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和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负责受理侵犯人大代表权利的案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承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搞好整理、分类和交办,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办理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辞职、罢免、补选以及本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掌握代表变动情况;负责代表联系的日常工作,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办理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的具体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走访情况,总结、推广代表工作典型经验;负责代表培训的具体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手机报》等代表学习资料的编辑发送工作;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的相关具体工作;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拟定审议决定的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事项和议题,负责视察、检查、调研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教科文卫部门落实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及会议审议意见;负责组织对教科文卫等部门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调查、检查;负责对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协助做好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听取教科文卫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对所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及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管理(以下简称城环)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专题调查和执法检查;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关于城环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或议题,牵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对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城环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协助做好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城环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听取城环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对贯彻实施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业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或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情况报告;对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协助做好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农业农村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听取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拟定审议决定的有关财政预算方面的重大事项和议题,抓好视察、检查、调研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对口联系单位落实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及会议审议意见;负责了解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草案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就预算的部分变更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负责组织对联系单位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情况进行调查、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办理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政预算和税收征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对财政预算和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听取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加强同对口单位的联系,根据需要参与对口单位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当阳市子龙路7号

   联系电话:0717—3222398 传真:0717—322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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